据《半岛晨报》报道,辽宁大连一9岁女孩小鑫在虎牙直播平台给主播打赏了5万余元,其母亲维权三个多月一直没有结果。对此,虎牙公关部陈女士表示,一般会建议当事人提供孩子玩手机游戏时的视频资料,但小鑫的申诉材料里没有;因无法证明确实是孩子操作,所以申诉始终未通过审核,平台也将原因向申诉人进行了告知。
对这样的新闻,我们不是第一次见了,甚至在大连也已发生多起。今年的1月份,大连9岁的小梅先后30余次向北京快手科技有限公司打款,消费了父亲支付宝里的5.8万余元存款。对此只能说,“虎牙”不能向孩子露出牙齿,而快手也不该向孩子“出手”。
虽然,作为家长也有一定的责任,但类似的事情之所以不断发生,并且维权困难重重,根本还是因为监管存在着种种漏洞。其一,平台往往缺乏针对未成年人的注册审核和使用限制。小鑫事件中,注册的个人信息里明确写着年龄9岁,头像也是小鑫本人,如此明显能看出是未成年人,虎牙却解释称,“有很大一批网友在注册时会选择使用假身份,这对平台来说很难进行辨别。”虽然没有相关法规要求注册必须实名,但能否对未成年人多双眼睛呢?
其二,没有建立相应的维权选项。比如,跟微信公众号打赏一样,可以设置一个缓冲到账时间段,给用户一定的“后悔权”和纠正失误的回旋空间。毕竟,除了未成年人这种不理性、不知轻重的打赏外,还存在因操作不当引起的打赏行为。而这其实也是诸多互联网平台的惯例,比如网购、预定酒店、预约打车等,都有取消或退款等选项,直播打赏,其实也可以有。
需要承认,新事物、新市场的产生总要经历一段“蛮荒期”,而监管往往是滞后的,它不可能跑到新业态的前面,它需要根据新事物在运行中呈现的特点以及不足之处,制定相应的管理和监督措施,这显然需要一个过程。
不过,直播平台虽说是新事物,但也已诞生多年,甚至网红直播已经发展成为一种职业,直播打赏也渐次成为一种商业模式。因此,为市场和消费者权益护航的相应法规是时候出现了。不能一到维权的时候,才发现只能往《未成年人保护法》上凑。
事实上,从直播平台诞生之初,它们就拥有权力上的先天优势,因为一切程序和规则都是它们制定的,解释权基本也都握在它们手中。比如“你无法证明是小孩打赏”,一时让家长们无所适从。总体来看,家长需要吸取教训,但平台和有关职能部门,还有很多工作要做。(与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