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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监督”庭审,河北法院信息化成果值得推广

来源: 长城网  作者:刘昌松
2018-04-28 14: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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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26日、27日,为期两天的全国法院第五次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会议在河北省石家庄市召开,“智审”系统、电子卷宗随案自动生成体统等法院信息化建设成果悉数展示在河北高院。记者在河北省高院的信息化展示大厅的现场感受到,“庭审自动巡查系统”确能“无死角”监督全省法官开庭,“刑事三方远程庭审系统”能让法官、检察官可足不出院地开展视频庭审。据了解,这些应用均走在全国前列。(4月28日《南方都市报》)

  从会议名称即可知道,全国法院系统已经是第五次召开信息化工作会议了,可见最高法院对此项工作的重视。而这次会议在河北召开,且在河北高院现场参观相关成果展示,显然是因为河北高院的这项工作做得出色,具有现场会议的性质,为全国法院作了示范。从报道反映的情况来看,河北法院系统的信息化建设水平高,技术成熟,已具备了向全国推广的价值,为河北法院系统取得这样的突出成就点赞!

  我们知道,我们现在所处的时代,已经是网络和信息化时代,各种成熟的信息技术日新月异;在各项工作中充分利用网络和信息化技术,应成为我们这个时代的重要特征。国家最高层充分意识到了这一点,本月21、22日两天全国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会议在京召开,七名政治局常委全体出席,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的负责人也参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会上高度概括了党的十八大以来网信事业取得的历史性成就,深入阐述了网络强国战略思想,系统明确了一系列方向性、全局性、根本性、战略性问题,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网信工作作出重要战略部署。因此,全国法院系统积极快速推进网络和信息化建设,同国家的总体部署完全合拍。

  应该指出,河北高院展示的这两项网络和信息化成果,解决了法院系统目前最需要解决且最适合用信息化技术解决的问题。

  “刑事三方远程庭审系统”,就是一个能大大缓解法院当前最突出、最急需解决的“案多人少”问题的成果。利用这项成果,只需在法院、检察院和看守所三方分别建立数字法庭、远程公诉室、远程提讯室,通过政法网建立安全的三方远程视频通道,“一次投入,长期受益”,看守所只需要将被告人引领到远程提讯室,就可以通过三方远程视频的方式开庭了。原来一上午一个合议庭只能审一个案件,现在可以审三个案件了,还省却了提押过程中的人力成本,避免了逃跑、交通事故等安全隐患。

  当然,这个系统也有它的局限性,它只能适用案情简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认罪认罚,且应判处较轻刑罚的案件,而不能适用所有刑事案件。但据统计,我国法院近年来每年判处3年以下较轻刑罚的刑事案件都占总刑事案件的80%以上。不用否认,轻罪案件中也有少量不认罪或辩护人作无罪辩护的案件,需要当庭出示证据原件和进行物证辨认,应当采取传统开庭方式审理。但这并不动摇“刑事三方远程庭审系统”的巨大价值,它能让法官把主要精力放在办理重大、疑难案件上,从而总体提高法院的办案质量。

  不过有些问题还值得研究,例如远程庭审的大多为应当公开审理的案件,如何同时对外直播庭审以及如何在直播中注意保护个人隐私信息等。

  “庭审自动巡查系统”,同样能够解决法院监管中“监管人手不够,监督范围太广”,长期困扰上级法院的棘手问题。河北高院该系统的自动检索识别能力超强,可以对全省法院每天1000个左右的庭审实现无时无刻、无死角检查监督,对是否采用了数字庭审方式、是否执行了每庭必录要求、是否按照排期时间准时开庭等,且对庭审中每个不规范行为如缺席、迟到、早退、非正常离席、接打手机、着装不规范等,都能自动抓取截屏、录像、生成巡查日志,实时反馈给本人、院庭领导。更令人惊奇的是,只需一个人即可管理该系统,网络和信息化的强大功效完全彰显出来了。

  而且该系统已经完成第二代升级,除了对法官违规行为判断以外,还可以延伸到对法官庭审发言的一些语义判断,包括是否宣读开庭纪律、核对当事人身份、宣读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提炼争议焦点、组织讨论等,少了这些程序新一代巡查系统照样可以判断出来。

  当然,技术本身只是服务于人类的工具,如何保障网络安全、如何维护网络设施,避免借口“设备已损坏”来逃避监管的现象发生,关键还在于是否动真格落实制度。

  期待河北法院系统的这两项重大信息化建设成果尽快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应用,也期待全国法院系统开发出更多更好的信息化产品,大大提升司法公正与司法效率,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作者系北京慕公律师事务所律师)

关键词: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河北,法院责任编辑:集月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