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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不死人”的食用调和油也要依法严惩

来源: 长城网  作者:江德斌
2018-04-02 15:1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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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起食用调和油大家并不陌生,它是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食用油调制而成。近年来,调和油以其特有的营养搭配理念,受到越来越多消费者的青睐。然而,记者通过长达半年多的深入调查发现,一些名目繁多的所谓食用调和油实际上和消费者的印象并不一样。(4月1日央视财经)

  调和油本是不同种类的食用油,按照一定的比例调制而成。如金龙鱼的“1:1:1”黄金比例食用调和油,即为调和油里的经典案例,通过巧妙的营销推广,不仅获得消费者认可,从而顺利开创了调和油市场,也引来了无数跟风者,市场上涌现出五花八门的食用调和油。相比纯油而言,调和油是多种食用油混合而成,价格相对较低,调配比例难以辨识,导致里面的猫腻非常多,央视记者暗访调查出来的问题,就是该行业里的通行“潜规则”。

  用普通植物油勾兑出来的低端油,冒充高端调和油的做法,实则是在以次充好,乃是钻食用调和油国家标准缺失的漏洞,有意混淆概念,在包装和配方上做文章,以打擦边球赚取非法利润。2004年底,国家粮食局标准质量中心牵头组织超过24家油脂企业与学界、官方代表研讨确定《食用调和油》标准制定方案,2013年底国家卫计委颁布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植物油》(征求意见稿),其中提出调和油产品的标签应当注明各种食用植物油的比例,但这两项国家标准一直未正式出台。

  由于相关国家标准缺位,“加一滴橄榄油,就敢称橄榄调和油”的市场乱象丛生,记者暗访调查亦发现,浙南农副产品市场上的所谓橄榄调和油、山茶调和油、核桃调和油等高档调和油,均在配料表中只标注了配料名称,却没有标明具体添加量或者含量,就是为了方便造假。而这些调和油的厂家,主要源于福建粮油企业,其新包装虽然标注了比例,却并非真实比例,依然是“换汤不换药”的做法。

  在生产厂家眼里,这些以次充好的食用调和油“吃不死人,不是地沟油”,只是为了应付检查,才在低端油里掺入微量高端油,可这种所谓“对得起良心”的做法,却是在忽悠消费者赚黑心钱,真正是黑色幽默了。因此,对于此类以次充好、虚标成分等违规行为,消费者可以依法维权索赔,监管部门也应依法处罚,令不良商家付出法律代价。

  此前有媒体统计发现,仅在2012年-2016年便出现8起因调和油原料成分标志引发的案件,涉及多力、长寿花、龙大等知名品牌,企业无一例外全部败诉,共计被罚没、赔偿消费者金额56.1万元。根据《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规定,生产厂家需明确公开调和油的具体添加比例,且不能以“商业秘密”为由推脱。

  可见,食用调和油的“潜规则”得不到法律支持,监管部门应根据媒体暗访情况,对违规企业进行调查整顿,依法严惩不法行为。同时,政府也应尽快出台食用调和油新国标,明确配料比例、标志具体成分,对食用调和油市场依法进行严格监管,防范以次充好、虚标成分的不法行为。(江德斌)

关键词:食用调和油,国家标准,监管责任编辑:芦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