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评论 > 时事快评

文明养犬,让“你家”宠物成为“我家”风景

来源: 长城网  作者:徐西庆
2022-01-11 09:49:45 
分享:

  长城网·冀云客户端特约评论员 徐西庆

  禁止个人饲养禁养品种名录中的烈性犬、大型犬,佩戴电子身份标识,实行犬只强制免疫和登记制度……日前,河北省保定市养犬管理条例正式实施,明确养犬行为规范,并对养犬违法行为设置相应罚则,有效回应了宠物扰民、犬只伤人、影响环境等问题。

  养犬不仅是“小家”的事,还是关乎群众安全感,是“大家”的事。养犬在给养犬人带来精神慰藉的同时,也造成了一些社会问题。比如,不栓绳的宠物狗令人提心吊胆;小区公共空间里,一不留神可能踩到宠物狗的粪便;有地方还发生了犬只伤人事件……是否养犬是个人选择,但依法文明养犬则是必须要承担的义务。

  这既需要内在文明意识的支撑,也需要刚性之手的护航与助推。保定市出台的养犬条例对此作出了努力,比如规定“携带犬只出户应避开高峰时段”,“为犬只佩戴犬牌、嘴罩,用束犬绳(链)牵领犬只”,养犬人应当“即时清除犬只排泄的粪便”,以及“主动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等,并加大了对放任犬只自行出户、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等行为的处罚力度。这也再次印证了一个道理:以什么样的方式养犬,不仅体现着养犬人的道德自觉与文明意识,也标注着社会治理的精度与温度。

  如果你是真正的爱犬人士,就要牵紧手中的“文明绳”,以公共意识、公共规则管好自家的宠物犬,才能不断提升居民对犬类的包容度。也只有制定了规则,确定好边界,防范好隐患,“你家”的宠物,才能成为“我家”的风景与慰藉。如此,帮助规避养犬带来的社会风险,拓宽养犬的文明空间,对养犬人和他人来说是一种双向保护。

  但与此同时,面对宠物犬数量大、分布广的现实情况,还要注重克服执法力量分散、监督力量不足、监督渠道不畅等问题。政府部门监管、养犬人自律、基层组织参与、社会公众监督相结合,才能共同推动条例有力有效执行到位,从而让养犬遛狗与社会文明“同向而行”。

关键词:责任编辑:郭慧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