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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处分后又6次违规接受宴请,那么香?

来源: 长城网  作者:舒圣祥
2021-04-29 08:4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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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城网特约评论员 舒圣祥

  4月26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了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其中一起,是安徽省池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原党支部书记、局长陶郝海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旅游活动安排和宴请问题。2018年9月,陶郝海曾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但他没有吸取教训,2019年7月至2020年3月,又先后6次接受开发区内有关管理服务对象提供的宴请和旅游活动。

  针对陶郝海案件暴露出的问题,池州市纪检监察干部深入企业走访、发放调查问卷和联系卡等,开展作风建设监督检查,靶向治理隐形变异“四风”顽症。(池州市纪委监委供图)

  刚因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烟酒和吃请被查处,才不到一年功夫,马上又继续接受吃请和旅游,一边背着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一边该干嘛干嘛,这位局长简直完全没把党纪政纪处分放在眼里。或许,他是对被再次查处的极小概率自信满满:已经被网络举报过一次了,还能老被网络举报么?又或许,他是对上次的处罚根本感觉不到疼:不过警告而已,根据《公务员法》,六个月就期满,还不影响晋升工资档次。

  在持续纠治“四风”的形势之下,陶郝海为何胆敢不收敛不收手?受到处分后又多次违规,怎么完全没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他自己的回答是,公司没在我们区注册,不属于管理服务对象。这种辩解纯属装傻,无非玩弄文字游戏,外地企业在当地承接工程,当然就是管理服务对象。倘若真的毫无关系,人家又怎么会安排宴请和旅游?官员非要给自己找个腐败的理由,一定能找到很多,但这种自欺欺人骗不了任何人。

  事实上,这种屡教不改的党员领导干部并非个例。在各地通报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中,有的刚因公车私用被诫勉谈话,没多久又因私车公养被党内严重警告;有的才因违规吃喝被党内警告,马上又因同样的问题被党内严重警告……所谓“吃一堑长一智”,在某些干部那里,似乎根本不存在,只要他们感觉风头已过,就敢于无所顾忌。

  从“运动式执法”的既往经验里走来,有的干部确信只要不把钱装进自己口袋,就都是小问题,“运动”一阵风,很快就过去了。即便是在持续纠治“四风”态势之下,少数党员领导干部仍将纪律要求当成耳旁风,“吃风”不减、“酒风”难去、违规旅游,始终我行我素。让人很困惑的是:他们怎么就不怕?答案也许在于,持续纠治“四风”的高压态势,在很多地方贯彻得还是很不够,甚至真的就是一阵风,刮过之后就再无下文。

  个别干部受处分后屡教不改,性质非常恶劣,唯有依规依纪依法从重处理,才能让铁规禁令提威增效。新闻中的陶郝海,由最初的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升格为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如果说前面只是挠痒痒,这次应该能让他感觉到疼。干部违纪处分,应当借鉴刑法中的累犯制度,被查处后一段时间内又再犯,就得面对更严厉的处罚,并且形成制度,以儆效尤。

  个别干部受处分后屡教不改,也可能与其“只违纪不违法”的观念有关。事实上,接受吃请和旅游等,并不只是违反组织纪律。类似行为,本质上就是行贿受贿,只不过不一定能够达到立案标准。这是一封举报信,有必要进一步深挖其可能涉嫌的违法犯罪问题。“四风”不是小问题,必然涉及公权滥用,影响的是政府花钱的效率、市场竞争的公平和一个地方的营商环境。应该通过深挖和严惩,帮屡教不改者长长记性。

关键词:处分,违规,宴请责任编辑:芦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