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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巴撞后遭“削顶”,别让限高杆留下“夺命风险”

来源: 长城网  作者:马小龙
2021-04-20 17:0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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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城网特约评论员 马小龙

  4月17日,广西桂林象山区,一双层大巴车撞到限高杆致1死6伤的事故引发关注。据媒体报道,涉事限高杆为3米,涉事车辆高3.88米,现场画面显示,该大巴二层部分被限高杆截断,车顶被沿着玻璃窗削掉了三分之二。

  当地警方表示司机负有责任,大客车驾驶人已被控制,同时称事故原因还在调查。据当地有关方面回应称,该限高杆由铁路部门为保障高铁运行安全,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立。

  在前有限高杆的情况下“硬闯”,涉事司机显然该担起应担之责。新闻报道里提到,该路段是铁路口立交,主辅路都有限高标志。但从舆情看,很多人也将目光对准了限高杆。

  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规定,一条公路应采用同一净高。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的净高应为5米;三级公路、四级公路的净高应为4.5米。县及县以上城镇的一般干线公路属于三级公路,县、乡、村等的支线公路属于四级公路。

  2019年7月10日起,交通运输部还在全国组织开展为期半年的公路限高限宽设施和检查卡点专项清理行动。

  在区级公路上设净高3米的限高杆,虽然是“依规设立”,但高度是否合理,显然值得追问。据媒体报道,这并不是今年以来该路段同一位置首次发生此类事件。

  按照当地有关方面的说法,此次事故中的限高杆是为了保障铁路桥的顺利运行而设置的——该路段限高杆前方不远处就是铁路桥,如果没有限高杆作用,后果不堪设想。

  也因如此,“限高杆不得低于4.5米”的规则与“现实中的铁路桥”之间的冲突当如何解决,成了舆论关注的焦点。

  此事中,在铁路桥前设置限高杆的必要性毋庸赘述,但回答了“该不该设”的问题之外,还有必要认真思考“该怎么设”。

  有些人就建议,为了避免限高杆变“夺命杆”,不如将其从钢结构框架变成弹性材料做的活动式限高杆,包括设置橡胶做的下垂悬挂式限高杆,抑或是增设反光提示。这些建议不无道理,可供参考。

  就此次事件看,考虑到有些司机可能大意之外有不熟悉路的成分,可以考虑多设置些提醒标识,或是将该处的特殊情况纳入数字地图系统,以便达到提示目的,让不熟悉路的司机提前择道。

  值得注意的是,去年10月,国办督查室就曾派出督查组分别赶往多地实地暗访。督查中发现,部分市县违规在国省干线限高设卡,县乡公路、城市道路上架设的限高设施更是随处可见、五花八门,绕行、堵车、拦挡,严重影响货车通行和道路交通安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提出,要“坚决整治违规设置妨碍货车通行的道路限高限宽设施和检查卡点”。

  虽然这里面的整治对象,很多都瞄准了“不该设却滥设”的问题,但“该设但设得不合理”的问题也需要得到正视。那些因为特殊原因需要保留的,也要将其纳入数字地图系统等,别留下更多“安全冗余设计”。

  要而言之,对任何有可能变成“夺命杆”的限高杆,都该及早进行排险工作。 

关键词:大巴,限高杆,督查责任编辑:芦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