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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流儿童”问题值得关注

来源: 光明日报  作者:肖罗
2020-12-04 17:3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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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由21世纪教育研究院编写的《流动儿童蓝皮书:中国流动儿童教育发展报告(2019—2020)》发布,蓝皮书中专章提出的“回流儿童”问题引发公众关注。

  何为“回流儿童”?这是指那些至少有过一次跟随父母在城市生活或求学的经历,但由于各种原因又返回家乡的儿童。报告显示,与“非回流儿童”相比,“回流儿童”的学业成绩更差,留级的比例也更高,达到了22%。在心理发展水平方面,无论是“回流儿童”还是“非回流儿童”,其抑郁的风险都在60%左右,而其中“回流儿童”的抑郁比例更高,达到了64.26%。总之,与人口流动相伴而生的“回流儿童”群体,特征更为复杂,他们面临比较严重的学业和心理问题,已经成为值得关注的普遍性问题。

  这样的研究结果可以说出乎许多人意料。按照一般的理解,曾经在城市里学习生活过的儿童,较之农村本地儿童,拥有更“城市化”或者“现代化”的视野和经历,在学业、综合素养方面,要比农村儿童更有优势才对。在教育领域中,同样是另一种“回流儿童”——从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回流到特殊学校就读的特殊儿童,比较而言,就可以较多地显示出这种优势,并且在特殊学校中过得更加自信开朗。而城市往农村回流的儿童境况却恰恰相反。

  “回流儿童”问题一方面折射出当前农村教育和城市教育的差距,已经很难让有城市学习生活经历的儿童,顺利地发挥其直接经验和迁移能力,让他们在农村教育中彰显价值和优势。这也是一部分家长在无法继续让儿童在城市接受教育的情况下,尽可能地使他们往周边小城市或者家乡的县城、城区“回流”,试图尽量抹平这道鸿沟的原因。其实,所谓城乡教育的差距,也可以说是城乡生活方式的差异,包括饮食、方言、游戏、社交等方方面面。

  “回流儿童”问题也显示出当前学校教育在学习进步和心理健康两者天平上的某种失衡,应该努力给予后者更多的倾斜。青少年是极易受情绪和心理影响的群体,“回流儿童”所表现出的学业问题,多数是心理和情绪问题所引发。研究表明,近80%的儿童回流后即留守,与父母见面频次低,且与“非回流留守儿童”相比,更少被老师关注。另外,生活场景的突然转换难免造成心理不适,心理一旦出现波动,学业和成长不可避免受到影响。

  所以,教书和育人,在“回流儿童”的需求次第表上,无疑是育人第一。遗憾的是,目前很多学校出于种种原因,还做不到把育人放在教学前面,这使得部分“回流儿童”不得不独自面对变化和落差,效果如何,难以预料。

  所以就“回流儿童”的教育而言,家人多加陪伴,学校多加关心,确保儿童心理健康,顺利度过适应期和过渡期是第一要务。在父母因为谋生所需不得不让儿童留守的情况下,学校应尽可能地承担起育人的责任,确保留守儿童尤其是“回流儿童”心理健康,融入顺利。

  教育尤其是早期教育,应始终具有相应的稳定性,即使在不可避免的纷繁复杂和变幻无常面前,也要尽力引导师生追求一种意志的定力和内心的平静。所以,对于“回流儿童”,既要学校家庭社会联合起来,战术上尽力应对、正确应对,更要战略上改进和预防,做到“治未病”。

  “治未病”,就要尽量减少人为地产生“回流儿童”。而目前大多数“回流儿童”正是城市户籍制度改革滞后、初高中入学制度门槛过高所造成。因此,要解决“回流儿童”的问题,教育改革很重要。有数据显示,北上广近年来每年初中招生人数都要比小学毕业生人数少两万人左右,这就造成在中西部各省努力控辍保学的同时,东部一线城市学生不断流失:地方的主体责任履行,需要全国一盘棋的统一调控。

  学者蔡昉最近撰文指出,新型城镇化,新在以人为核心,当前就是以农民工市民化为核心的城镇化,这是实现“双循环”、形成新发展格局的主要途径,因此要把户籍制度改革作为新型城镇化的主要推手,打通户籍制度的改革阻点,让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更合理地分担改革成本,更合理地分享改革收益。而农民工市民化的核心,就在于让农民工的子女能够在城市享受同等的教育条件,相信这正是让农民工走出大山、背井离乡所怀揣的最美好的愿景和初心所在,也是让“回流儿童”不再产生、农民工不再代际传递的关键所在。(肖罗)

关键词:回流儿童,教育,户籍责任编辑:芦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