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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见“开水烫猫”,呼吁反虐待别总止于口水

来源: 长城网  作者:周威
2020-10-22 16:5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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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城网特约评论员 周威

  10月19日,山西太原一段网友拍摄男子开水烫猫视频,引发网友愤慨,视频中男子将一只白色的猫锁在笼子里,用刚烧开的水浇猫,被路过爱心人士发现,立即制止并报警,男子被警方带走,猫咪被送往宠物医院治疗。该男子所属公司20日下午宣布,调查核实后已与该男子解除劳动关系,并拿出5000元用于烧伤猫的后续治疗。

  “烫死流浪猫”事件如同以往的虐待小动物事件一样,在舆论场掀起了激烈反响,痛斥当事者的,要求法律严惩的,呼吁为动物保护立法的,简直就像“膝跳反射”一样。但是,每一次痛斥和呼吁却都止步于讨论。

  其实,法律专业人士早就建议设立《反虐待动物法》,并起草了法律文本,但是这部法律却迟迟推进不下去,因为在很多问题上,社会无法达成共识。

  比如,什么是虐待动物?如何区别“屠宰”和“虐杀”?是不是要对如何运输与屠宰做出严格规范?如果是,增加的成本谁来负担?拿动物做实验算不算虐待?吃猪牛羊和吃猫狗有什么不同?成都人民爱吃兔头,在某些人眼里是“令人发指”的饮食习惯;玉林、沛县等地吃狗肉的习俗,在另一些人眼里被视为没有开化的表现。一个法律设想,却让整个舆论场陷入“要不要禁食猫狗”这个纠缠不清的议题上,最后不了了之。建议立法的人,讲的是“生命”“慈悲”“同情”,反对立法的人,觉得这些大词特别虚伪,仿佛某些动物就天然比别的动物更高贵。

  归根结底,是因为我国社会长期缺乏关于动物福利的基础教育与科学研究,讨论的双方有意或无意地置换了概念,还有些讨论则完全是情绪表达,陷入意气之争。

  要不要立法禁止虐待动物?这是肯定的。对动物的虐待伤害是人类社会潜在的安全隐患,施暴行为的背后,并不仅仅是对动物的伤害,更是对人的生命安全的严重威胁。近年来,国外有大量研究证实,动物虐待和暴力犯罪之间存在高度相关性。这么说吧,喜爱动物的人,不一定也喜欢人,但是虐待动物的人,却大概率地可能也会对人下手。

  儿童虐待动物的情况更不应该掉以轻心。世界卫生组织国际疾病分类(the International Classification of Mental and Behavioural Disorders)将儿童与青少年虐待动物的行为作为心理障碍症状之一,建议虐待动物的儿童和成人都应立即接受专业心理辅导和矫正。

  一个人当众碾死一只蟑螂,不会让人觉得心理不适,但一个人当众踩死一只猫,却绝对会让观者后背发凉,这是为什么?因为大多数伴侣动物的长相容易激发人的后叶催产素,产生类似于母爱的情感。虐待者反其道而行之,只能说明他们欠缺同情心。这就是为什么大多数人会对此类行为反感和愤怒,哪怕说不清原因。愤怒的背后隐藏的是不安,这种虐待行为的背后潜藏着一个施暴者的心魔,如果不加制止和矫正,最终影响的是社会的安全感。

  如果我们承认,防止虐待动物是为了社会安全,是为了人的共同利益,就要努力地将反虐待动物立法的讨论深入下去,这就需要形成对“动物保护”的共识。

  动物福利和伦理的教育,也可以称为“人道教育”,它的内涵是:“透过引导与学习,让人们对于与我们共存的其他生命的需求和感觉产生共情,了解一个人对于人(包括自己和他人)、动物和环境的关怀与尊重是必要的,并且认识到地球上所有生命之间,是相互依存的,进而教导人们如何做出智慧与慈悲的行为选择”。换句话说,只有大众理解并接受了“人类可以利用动物,但必须对所利用之动物给予其生存环境、运输条件、死亡程序上,符合人道并不得让其受到不必要之痛苦”,以及“虐待动物不仅对于动物,对人类社会也是一种危险,必须加以制止”这样的观点,培养社会大众能以关怀、尊重的态度对待其他生命,对动物保护的立法才能真正前进。

  顺便说一句,以所谓“动保”为名,肆意掀起网络暴力侵犯他人权益等行为,并不是真正的“动物保护”,因为他们也是违背了“人道教育”的基本原则——关怀和尊重。

关键词:开水烫猫,反虐待,法律责任编辑:芦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