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约评论员 任冠青(北京)
怀疑自己20多年前连续两年被冒名顶替上学的苟晶,今日得到了来自官方的确切说法。7月3日,山东“苟晶事件”调查结果公布,多达15人被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经过调查,苟晶1997年高考成绩达到济宁市中专(理科)委培录取分数线,但本人未填报志愿,其个人身份、高考成绩等被邱小慧冒用。苟晶1998年高考成绩达到济宁市中专(理科)统招录取分数线,本人填报志愿并服从调剂,被录取到湖北黄冈水利电力学校上学,系按程序正常录取,不存在其当年被他人冒名顶替上学问题。
自6月22日苟晶在网上自曝连续两年被顶替上学,到6月24日晚山东成立联合调查组进行调查,再到今日调查结果的发布,萦绕苟晶多年的“高考疑虑”终于被揭开。
山东省此次的调查,体现了较为审慎、公正和高效的行政态度。从调查结果来看,有关苟晶是否被顶替、如何被顶替等公众关切的关键问题及细节被一一回应。本应严防死守的各个环节,是如何在“内部人士”的“疏通”之下一路被攻破的,也终于昭然若揭。与此同时,正如陈春秀等事件一样,伪造学籍档案、伪造《户口迁移证》、更改户籍姓名等行为绝非一人之力可以完成。此次山东省对涉事15人的严肃处理,也是对“教育公平不容伤害”这一朴素道理的重申。
按理说,在层层审查之下,要想神不知鬼不觉地与他人“交换人生”,本该是难以完成的任务。但是从王娜娜、陈春秀,再到苟晶事件,我们都可以发现:操纵者往往都不必“手握大权”,而是深悉相关规则、懂得钻营流程漏洞的“局内人”。
比如,顶替苟晶的邱小慧之父,就是苟晶就读高三时的班主任,于是他有机会偷偷对其当年的学生档案进行涂改,继而利用熟人信任等方式打通各个环节。而被“攻破”的各个把关人,有些是知悉内情后的“配合”,有些则是疏忽大意。于是关乎受害者一生命运的高考大事,就这样被无情翻转,从而直接影响了其此后的人生轨迹。
对此,有必要从立法保障、制度完善和舆论监督等层面,杜绝冒名顶替的闹剧,避免个人努力成果被随意偷窃的悲剧再次发生。别有意图地顶替他人情形恶劣,绝非无伤大雅的小事,而是已然涉嫌违法。对此,进一步明确相关法律规定就极为必要。
与此同时,苟晶在网络自曝中指出,她是看到近期的多起冒名顶替事件后,才决定说出自己的经历。从这里也可以看出,把这些事情放到阳光下讨论,零容忍地加以处理,其实是给予受害者更多的社会支持与自信。相反,如果大家都将类似情况视为“房间里的大象”和社会“潜规则”,不仅会让受害者觉得维权无望,也是在事实上帮助侵犯者隐瞒恶行。
往者不可谏,来者犹可追。被冒名顶替者多年的人生已然无法回复,但是并不意味着相关部门对此可以不再作为。帮助他们获取应有的赔偿,协助他们重获应有的受教育机会,显然是值得努力的方向。
(本文系长城网、长城评论独家稿件,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