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苟晶事件真相揭开,“零容忍”就应落到实处

来源: 长城网  作者:任冠青
2020-07-06 09: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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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约评论员 任冠青(北京)

  怀疑自己20多年前连续两年被冒名顶替上学的苟晶,今日得到了来自官方的确切说法。7月3日,山东“苟晶事件”调查结果公布,多达15人被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经过调查,苟晶1997年高考成绩达到济宁市中专(理科)委培录取分数线,但本人未填报志愿,其个人身份、高考成绩等被邱小慧冒用。苟晶1998年高考成绩达到济宁市中专(理科)统招录取分数线,本人填报志愿并服从调剂,被录取到湖北黄冈水利电力学校上学,系按程序正常录取,不存在其当年被他人冒名顶替上学问题。

  自6月22日苟晶在网上自曝连续两年被顶替上学,到6月24日晚山东成立联合调查组进行调查,再到今日调查结果的发布,萦绕苟晶多年的“高考疑虑”终于被揭开。

苟晶之前接受采访时的视频截图

  山东省此次的调查,体现了较为审慎、公正和高效的行政态度。从调查结果来看,有关苟晶是否被顶替、如何被顶替等公众关切的关键问题及细节被一一回应。本应严防死守的各个环节,是如何在“内部人士”的“疏通”之下一路被攻破的,也终于昭然若揭。与此同时,正如陈春秀等事件一样,伪造学籍档案、伪造《户口迁移证》、更改户籍姓名等行为绝非一人之力可以完成。此次山东省对涉事15人的严肃处理,也是对“教育公平不容伤害”这一朴素道理的重申。

  按理说,在层层审查之下,要想神不知鬼不觉地与他人“交换人生”,本该是难以完成的任务。但是从王娜娜、陈春秀,再到苟晶事件,我们都可以发现:操纵者往往都不必“手握大权”,而是深悉相关规则、懂得钻营流程漏洞的“局内人”。

  比如,顶替苟晶的邱小慧之父,就是苟晶就读高三时的班主任,于是他有机会偷偷对其当年的学生档案进行涂改,继而利用熟人信任等方式打通各个环节。而被“攻破”的各个把关人,有些是知悉内情后的“配合”,有些则是疏忽大意。于是关乎受害者一生命运的高考大事,就这样被无情翻转,从而直接影响了其此后的人生轨迹。

  对此,有必要从立法保障、制度完善和舆论监督等层面,杜绝冒名顶替的闹剧,避免个人努力成果被随意偷窃的悲剧再次发生。别有意图地顶替他人情形恶劣,绝非无伤大雅的小事,而是已然涉嫌违法。对此,进一步明确相关法律规定就极为必要。

苟晶在济宁任城区的初中毕业证。受访者供图
  最近,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分组审议中也普遍建议在刑法修改中写入相应罪名,并加大量刑标准,以立法保障公民“前途的安全”。把冒名顶替入罪,不仅能够让犯罪者得到应有惩罚,也能起到法律应有的震慑作用,让别有意图者不敢伸手。此外,针对近日曝光的多起冒名顶替事件,也需找出相关的制度和流程漏洞,让操纵者不能“打通关节”,让把关人无法“睁只眼闭只眼”。

  与此同时,苟晶在网络自曝中指出,她是看到近期的多起冒名顶替事件后,才决定说出自己的经历。从这里也可以看出,把这些事情放到阳光下讨论,零容忍地加以处理,其实是给予受害者更多的社会支持与自信。相反,如果大家都将类似情况视为“房间里的大象”和社会“潜规则”,不仅会让受害者觉得维权无望,也是在事实上帮助侵犯者隐瞒恶行。

  往者不可谏,来者犹可追。被冒名顶替者多年的人生已然无法回复,但是并不意味着相关部门对此可以不再作为。帮助他们获取应有的赔偿,协助他们重获应有的受教育机会,显然是值得努力的方向。

  (本文系长城网、长城评论独家稿件,转载请注明出处)

关键词:责任编辑:郭慧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