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恢复繁体字教育?还是别折腾了!

来源: 长城网  作者:杨于泽
2019-12-09 18:3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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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约评论员 杨于泽(湖北)

  针对全国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有人提交《关于在全国中小学进行繁体字识读教育的提案》,教育部近日在官网公开相关答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以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为基本的教育教学用语用字,但也要考虑到在中小学经典阅读和书法教育中,涉及繁体字教育的有关内容。

资料图。来源:央视新闻

  相关提案具体对简体字、繁体字持什么观点,又具体有什么政策建议,由于缺乏公开信息,公众不得而知。但从教育部回复可知,提案起码有两层意思:一是指责简化汉字“因简害义”“有损汉字的艺术美和规律性,不利于文化传承”,二是主张在全国中小学课堂进行繁体字识读教育。

  自然,在中小学课堂进行繁体字识读教育有一个程度问题,可以是用繁体字教育取代简体字教育,也可以是略为涉及一些必要的知识,其中存在很大的伸缩性。而从提案指责简化汉字“因简害义”“有损汉字的艺术美和规律性,不利于文化传承”来看,它对简体字是持否定的态度,其逻辑结果必然是取消简体字,恢复繁体字为法定通用文字,进课堂取简体字而代之。

  这样的观点和主张,也不能说是完全凭空而来,多年以来就有人议论或撰文,指责简体字“因简害义”“有损汉字的艺术美和规律性,不利于文化传承”。这样的看法也不是一点道理都没有,汉字简化的结果,一方面是识读相对容易、书写更加便利,但另一方面也的确在汉字构造中丢失了一些文化信息。

  但主张恢复繁体字不过是想开历史的倒车,属于瞎折腾。汉字形体演化的历史就是一部简化的历史,仅就是今天的简体字而言,大多数也是古已有之。古人使用简体字与今天的不同,只在于简体字在古代只存在于人们书写的局部,未为国家强制强制推广。今天我们所通用的简化字,无非是国家法定推广使用的文字字体。

小学生在书写汉字。新华社资料图

  这种推广的潮流,兴起于上世纪新文化运动,是当时中国文化精英集体的主流诉求。尔后经过进一步研讨论证,于上世纪50年代上升为国家政策,再经数十年语文实践,2000年最终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简体字正式成为中国法定通用文字。

  使用国家正式公布的简体字完全是中国的一个文化共识,而且这个共识经过几十上百年实践检验,算得上一项历史性文化成就,今天再来推翻已有共识,虽然很难成功,但这种念想本身就是无事生非、庸人自扰。作为全国政协委员,提什么提案、意见和建议是其法定权利,但负责任的态度,还是要在提案前做些必要性与可行性的论证、合宜性的调查研究。知其不可为而为之,是浪费时间和资源;国人皆曰不可而一意孤行,国人还不想陪着玩呢。

  正如教育部在答复中指出的,文字只是一种记录工具与符号,其中固然存在一些文化信息甚至形态上的艺术美、造字上的规律性,但相比于其工具作用,这些东西并非最重要。如果说有“因简害义”的问题,那拼字文字由象形文字演化而来,其丢失的信息、艺术美和规律性更多,那又怎样?

  今天的字作为文字工具的作用已经远非字本身,而主要是用于组词,产生新概念、生成新意义。而意义能否被人们认知、认同与践行,与字是怎么构造与书写并无多大关系。比如“爱”的繁体字中间有一个“心”字,很多人批评简体“爱”字少“心”,使人们不懂得用心去爱,这不是鬼扯吗?恢复繁体的“爱”字,这个世界就会充满爱,这可能吗?

  这几年总有人在演说繁体字的好处,作为个人趣味,我们无法提出批评。有志于识读繁体字者,其要求课堂上有所涉及,也不是不可以。但如果非要把它弄成一种列入教学大纲式的东西,似乎也大可不必。

关键词:繁体字,教育,文化责任编辑:芦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