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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准披麻戴孝”,移风易俗不可太急切

来源: 长城网  作者:马涤明
2019-10-09 16: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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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约评论员 马涤明(内蒙古)

  10月8日,山西省襄汾县大邓乡赤邓村因一则公告受到关注:10月1日起,该村不允许过满月、一周岁生日、六十岁生日、搬家宴请等,葬礼不准披麻戴孝、不准进行祭奠活动、不准送花圈纸扎等,一切从简,杜绝铺张浪费等不良行为。“凡有以上情况,全体村民不准前去参加,否则,道德银行的星级积分给予降级,贫困生、转学、上户等手续不予办理。”

  大操大办,乱办酒席,这种问题,实际上让大家都陷入了作茧自缚的困境:大家都为“随份子”所累,但个人又都没有能力终结这种游戏。这时候,村委会站了出来,充当“份子游戏”的终结者,按理说,此举对身陷大操大办、常年无尽无休“随份子”的广大村民来说,是一种救赎。

  通过村民大会机制协商“禁办无事酒”,本质上也是村民的一种自我救赎。从村民权力与权利角度说,也体现了程序的合法性。

  然而,任何的集体协商与约定,都不能与国家法律相冲突。村委会为村民出具贫困生、转学、上户口方面的证明,乃是其法定义务,也是村民依法享有的公民权利,这些义务和权利,在任何时候、任何问题上都绝不可以被当作“筹码”。

  襄汾县官方表示,赤邓村这则公告,初衷是好的,但“不能以行政职能威胁村民,这是不合法的。”乡里也表示,“贫困生、转学、上户等手续不予办理”等规定实际上并未执行。目前,乡干部已赶赴赤邓村,对公告制定、发出经过进行调查。

  但可以见到的是,近年来,类似“铁拳”治理乡村陋习的措施,因不合法而草草收场的情况,在很多地方都出现过。反映出的问题,一方面是一些地方的乡村陋习日益严重泛滥;另一方面,是治理之难。

  但如何管,有必要作为社会治理方面的一个课题来研究,必须坚持的原则是,无论采取何种措施,出发点再好也不能与法律法规相悖。

  我认为,治理农村陋习的工作应该作为一项长期的工程,而不是短期的“运动”。一些形成多年甚至千百年延续下来的习俗,指望通过一纸文件、一次村民投票、一张公告而毕其功于一役,恐怕是把复杂的问题看得太简单了。

  实际上,一些生日宴、搬家宴和披麻戴孝送葬等活动,属于民间文化范畴的现象。而用行政手段解决文化层面的问题,往往事倍功半。“解铃还得系铃人”,解陋习文化之“铃”,不妨尝试文化建设的手段,比如通过倡议的方式、引导的手段,在农村大兴文明、节俭之风,让村民逐渐接受现代生活和社交理念。

  近年来,不少地方都成立了“婚丧事理事会”等组织,村民可自愿参加。而理事会成员从简办婚丧事、拒绝“无事酒”因“师出有名”而名正言顺,自然可以避免“风俗叛逆”的指责,少了“不合礼数”的尴尬。进而会有越来越多的村民通过这种方式实现解脱,而“无事酒”等各种陋习的市场也自然会越来越小。

关键词:披麻戴孝,移风易俗,治理责任编辑:芦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