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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县举债400亿,关键要用制度约束权力

来源: 长城网  作者:印荣生
2019-08-08 08:4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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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约评论员 印荣生(江苏)

  今年6月以来,贵州省纪委监委专门梳理了十二届省委以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典型案例,而黔南州独山县委原书记潘志立盲目举债的行为,最为引人关注。据报道,独山县每年财政收入不足10个亿,而潘志立被免职时,独山县债务高达400多亿元,其中仅打造“天下第一水司楼”“世界最高琉璃陶建筑”等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就举债近2亿元,而绝大多数融资成本超过10%。(8月7日《中国纪检监察报》)

天下第一水司楼。来源:央广网

  以往说某个主政官员不顾举债,是“寅吃卯粮”,这位原县委书记以40倍于当地县财力的比例举债,恐怕不能用“寅吃卯粮”来形容。在脱贫攻坚大背景下,这样几乎不考虑后果的举债,胆子确实大得惊人。

  人们最大的质疑或许在于,如此疯狂举债,胆从何来?

  在我看来,潘志立胆敢如此举债,除了其个人“魄力”之外,仍与缺乏监督有关。

  据了解,潘志立是从外地引进的干部,初到独山时,他大刀阔斧,发展独山县域经济。然而,主政不久,就忘了初心使命。在他的主导下,独山县随意自行设立基长新区、独山古国毋敛城管理委员会等园区,随意在园区增加机构和干部职数,随意将基层派出所改为公安分局。

  一个县委书记很轻松地就把这些事办得妥妥的,足见监督的松弛乃至缺失。

天下第一水司楼。来源:央广网

  有人说现在县委书记的权力太大。但我以为,权力大不是问题,只要有清单,受监督,权力即使跑偏,也不至于太离谱。否则,县委书记的权力就会被异化,被滥用。

  人才往欠发达地区的良性流动,有利于促进这些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发达地区的优秀干部,换一个环境,或许也会“水土不服”。而这种“不服”,既可能表现为急功近利谋上位,也可能表现为被盲目信任的任性。年财政收入10亿的贫困县敢举债400亿建形象工程,或许兼具这两种可能。

  盲目举债要担责,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盲目举债、铺摊子、上项目,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致使国家、集体或者群众财产和利益遭受较大损失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现在,潘志立已被立案调查,这个曾经被引进的优秀干部,可能将受到应有的惩处,但盲目举债的冲动还会被以种种借口附体于各类“形象工程”在一些地方存在。

  阻断官员不计后果的举债行为,关键在于用制度约束恣意的权力,以让各级官员敬畏党纪国法,只有这样,不计后果的放胆举债,才有望绝迹。

关键词:贫困县,举债,权力责任编辑:芦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