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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不应是我行我素的挡箭牌

来源: 红网  作者:胡辉
2019-05-26 10: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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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广西百色,一名14岁少年骑无牌无证摩托车。民警将车扣押后,少年父母通过电话辱骂民警,又纠集亲属三次到派出所辱骂,还对民警称“我孩子捅你了也不犯法的”。目前两人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刑拘。(5月25日《燕赵都市报》)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则》第十一条中有规定,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轻便摩托车准驾车型的,在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可见,14岁少年骑无牌无证摩托车,本就是违反交通法规之事,民警将车扣押后,身为家长应反思安全,而不是一味寻衅滋事。然而,这名少年的父母却大闹派出所。为什么,因为“我孩子未成年”。

  因为“未成年”,这对父母赐予了孩子违法的“特权”。5月4日,隆林各族自治县岩茶交警依法将王某彪(未成年人)驾驶的一辆无牌无证二轮摩托车查扣;12日,王某彪伙同王某涛(未成年人)将该摩托车盗走;18日,民警再次将涉案摩托车扣押,不料王某涛的父母竟通过电话辱骂民警;20日,王某涛的父亲王某金纠集王某彪的父亲王某东及亲属3次大闹派出所,不但不听劝阻,还不断辱骂、语言威胁并推搡民警,甚至扬言要杀死民警。

  “未成年”成了孩子所向披靡的违法工具,成了其父母口中振振有词的“免责牌”。14岁的孩子,不仅敢违规驾驶,还敢无视法律偷被扣押的摩托,这样的错误面前,其父母不仅不怪责,甚至还“力挺”:“我孩子捅你也不犯法,他未成年!”一语惊醒梦中人:原来,可怕的不是“熊孩子”,而是背后的“熊家长”!

  孩子犯下错误,不以为耻,反以为有理,将“未成年”当作大闹派出所的理由,这样的家长又岂止是溺爱?为人父母,本应教孩子明辨是非,这位违规少年却得到了父母的默许和纵容。如此“言传身教”,少年怎可能知错?而若继续如此教育,抱着“捅死你也不犯法”的思想,这样的错误又将还有多少未完待续?

  近年来,“熊孩子”闹剧层出不穷,“他还是个孩子”的理由那么多,现在“未成年捅你也不犯法”又令人惊悚。值得思考的是,人们尚且可念孩子年少无知,但为人父母又怎能不想想,孩子终归要步入社会,一味的放纵,一时的讲歪理,又能袒护他们多久?试想:今天,家长可以无限制宽容孩子,但明天的社会也能如此无底线原谅他的违法行为吗?

  “未成年”“长不大”,不是纵容孩子无法无天的理由。只有杜绝畸形,避免巨婴心态,教孩子知法守法,或才是让孩子受用一生的爱,也才是更靠谱、更尽责的教育。

  文/胡辉

关键词:未成年,挡箭牌责任编辑:宋宇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