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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犬问题终极解决方式还是立法

来源: 法制晚报  作者:璪平
2018-11-18 10: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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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10月中下旬以来,多地出台犬类管理的地方法规。其中包括10月17日湖南长沙宣布出台《长沙市养犬管理条例》、10月29日云南省文山市政府发布《文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文山市区犬类管理的通告》,11月14日武汉市宣布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修订的《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其中要求,业主携犬只出户时,必须为犬只戴上嘴套,否则就可能面临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除新出台规定比较严格外,西安、杭州、连云港等已经出台《养犬管理条例》的城市也于近期开展了犬只整治专项活动。

  多个地方对养犬行为进行了严格限制,有的限制了遛狗的时间,有的限定了遛狗的区域,还有的则对家养犬的种类、身高、数量等做出了限制。很多都被网友称为“史上最严”。其中,很多地方将中华田园犬列为限制之列,不予登记,也引起了大量争论。这些管理措施五花八门,甚至有人认为其中部分规定相当“奇葩”,但都有一个共同特色,那就是要求遛狗拴绳、戴牌,甚至戴嘴套,尽最大可能避免人与狗之间的冲突。

  近年来,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饲养宠物特别是宠物犬,已经成为许多家庭的常态。但必须看到,一些犬主的文明水准,并不能与他们饲养宠物的经济水准相配。不处理宠物粪便,缺乏对宠物犬的控制,甚至因为各种原因遗弃宠物,让家养犬成为流浪犬。宠物扰民、吓人、伤人事件不断发生,由此爆发的人际冲突也开始升级。前不久,还出现过个别人用异烟肼毒狗的现象,使得规范养狗的犬主也受到伤害。这些乱象,确实到了需要整治的时候,否则,无论是养犬户还是非养犬户,正常安宁的生活都难以保障。

  应该看到,针对犬只的管理,从本质上来说,就是针对人的管理。只有养犬者遵守规则,文明养犬,对自己的犬只和对他人负责,出了问题及时道歉、救助、赔偿,才有可能将矛盾化解,才有可能让犬与人相安无事。所以,各地的管理措施,其本质也是针对人的。这就需要有一部统一的法律出台,明确划定人与豢养动物的活动、行为界限,确定人与动物的权益,当然,也要意识到各地具体情况不一,存在多种特殊情况,所以在法律的具体文本和主要精神的基础上,也允许当地政府有符合自身情况的差异化处理。这样才能最终既保证人的权益,也能保证动物的权益。

  早在2009年,我国就曾经发布过一次动物保护法的专家建议稿。只是那部建议稿依旧停留在收费管理的思维上,有些条文缺乏可操作性,因此在当时引起较大争议,最终没有下文。其实,有争议并不是坏事,只要出于公心,目的是为了解决人与动物的矛盾,在合乎情理、充分研究客观现实的基础上进行修改,再拿出来讨论,也是非常必要的。如果有法律来划定界限,主人才能知道自己的宠物能获取多大范围内的“自由”,不养宠物的人也会知道什么是合规的,什么是违规的,才能有效地保护自己。而各地在制定政策规范的时候,也会有参照条文,从而避免新的争端。从现在的状况看来,是时候把动物保护的立法进程向前推进,强化和保留合理的部分,剔除不合理的部分,让人们充分讨论,最终付诸实施。

  说来说去,养狗问题最终的解决方式还是立法。这是无法回避的。有了法律,纵狗伤人与下药毒狗这类行为,才能彻底消失。

关键词:养犬,法律,问题责任编辑:宋宇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