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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捂脸”申请商标 审核要告别“捂眼”

来源: 法制晚报  作者:郭元鹏
2018-09-16 10: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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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有网友发现大家微信聊天中常用的“捂脸”表情被人申请注册成了商标,而申请“捂脸表情”商标的,并非设计者,也不是使用者,而是一个既没有版权,也没有使用权的人。说白了,就是“拿着别人的劳动成果”做自己的事情。该商标申请人表示,商标主要用于服装产品。

  这样的事情并不少见。一些名牌商标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不惜“山寨自己”,也不让他人有机会“傍名牌”。这是一种应对的智慧,何尝不是商品注册游戏规则的漏洞?

  商标注册,习惯了“先下手为强”“先到先得”。即便一家企业的标识已经在社会上有影响了,只要没注册,他人就可以直接拿着这个标识去注册。让“非诚勿扰”成为名牌是江苏卫视,但没有注册商标。一个婚恋机构注册了“非诚勿扰”商标之后,状告江苏卫视侵权,官司还胜诉了。从法律角度说没有问题,从情理角度和社会公平角度说就存在问题。还有一些企业注册了“六大龄童”、“小小龄童”等类似的商标,难道不值得商标管理部门反思吗?

  在法院系统,有一个行业术语叫“不予立案”,明显恶意起诉连立案门槛都不提供。商标注册也应该有这样的关口。对于“捂脸表情”,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工作人员表示,该商标还处于初步审定阶段,如果有人提出异议,并且异议成立则不被批准。腾讯方面表示,将在法定时限内提出异议。假如腾讯不予异议,是不是就意味着能够通过审核,成为商标?如果是这样的结果,那么商标管理的漏洞则是可怕的。

  拿“捂脸表情”申请商标,商标管理不能总是“捂上眼睛”。像“捂脸表情”如此明显的恶意抢注行为,即便没有人反对,管理部门也应该不予理睬。

关键词:评论,商标,审核责任编辑:宋宇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