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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辆环卫车挂自制车牌”咋也成了“历史遗留问题”

来源: 长城网  作者:马常理
2018-07-20 16:5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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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何上路行驶的机动车都需要悬挂车牌,但在西安市鄠邑区,有57辆环卫车挂的是自制车牌。鄠邑区城管局称,环卫车辆未挂牌是历史遗留问题,如今挂牌必须满足国五标准,而这些国三国四的环卫车难以挂牌。(7月20日《华商报》)

环卫车挂“自制号牌”穿梭街头。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记者注意到,挂着“鄠邑环卫”等自制车牌的环卫车,前挡风玻璃上没有粘贴车辆年审合格标识,仅贴有交强险标识。而从交强险标识看出,有些车辆从2014年就开始使用了。由此可见,这确定是个“历史遗留问题”。

  现在,许多问题,只要一被贴上“历史遗留问题”的标签,在解决时间的反序上,往往就会被“理所当然”地打入无限期拖延的另册。这样的例子,比比皆是——

  城市中总也拆不完的各种违法建筑、小垃圾堆长高变“垃圾山”、各自为政下的路边“电线杆森林”,以及各种网线、电源线交织而成的“蜘蛛网”,它们都有一个共同的名字:“历史遗留问题”。

  而像黑龙江齐齐哈尔20年无人过问的黑臭水体、江苏泰兴被非法倾倒的数万吨污泥,就是其中的典型样本。

  更值得注意的是,“历史遗留问题”有一个共同特点:“责任无主”、“追责难行”,哪怕“按理说有责任”,也会因其属“历史遗留问题”,而可得到豁免。

  今天(7月20日)《新京报》的一条新闻说,云南镇雄两少年被当地的一座垃圾山夺去了生命。这座夺命的垃圾山,显然也是个“历史遗留问题”。

  遗憾的是,在其年复一年长高的过程中,当地似乎并没有在意其同时“长大”的隐患,及至“夺命”,当地也未拿出破解之策。

  新闻最后一句话,意味深长:“……垃圾车司机老蒋……照例把车开到垃圾山旁,按下按钮,七八方垃圾倾泻而下。”新闻的话外音告诉我们,这个“历史遗留问题”,未因夺了两条人命而结束“历史”。而既然问题可以继续,也就理不到追责这档子事。这才是“历史遗留问题”更可怕的地方。

  扯得有点远。回到“57辆环卫车挂自制车牌”的“历史遗留问题”上来。鄠邑区城管说,因涉事环卫车属于国四标准,未达到要求的国五标准,所以无法上牌。并称这个问题在各地比较普遍。这意思是说这不值得大惊小怪?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无牌照车辆不准上路行驶。自制车牌的环卫车开进城市的大街小巷,而且经年累月,这是公然进行违法行为,其对社会的反向示范作用多大,可想而知。环卫车不达标,便自制一套车牌,任其上路,城管“跨界”当交警,也不能这么做。再多借口,也不能成为机动车不上车牌的理由。

  本来,城管“执拗”,只要交警依法办事,本着“城管违法与庶民同罚”的原则,环卫车按规定挂车牌,也不会成为“历史遗留问题”。

  报道说,当地交警此前曾多次要求城管尽快上牌落户,光《整改通知书》就发过好几次。今年1月19日,一辆环卫车还出过一起碰撞事故,负全责。不挂牌的环卫车“裸奔”出事情来了,交警为何还不采取更严厉的执法措施,而是仍任其挂自制车牌?要是换了普遍市民,你执法还会这样软绵绵的吗?

  借由“历史遗留问题”的现实问题,本来多为主观因素造成,却每每被端出一大堆客观原因搪塞过关。这是众多基层治理乱象的一种表现。就此看,很有必要给基层各类“历史遗留问题”划一个界,并来一次总清算。看看有多少早该解决的问题,被拖成了“历史遗留问题”,有多少法外“自制”的部门“土法”,有多少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谁该领回责任?这些问题解决好了,“历史遗留问题”,或许才会有解。(马常理)

关键词:环卫车,自制车牌,基层治理责任编辑:芦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