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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耻才能远辱

来源: 长城网 作者:汪金友 2017-06-07 08:5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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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汪金友

  武汉名校女博士张某因晚到误机,而大闹机场并掌掴女员工的消息,让人愤恨,也让人惋惜。就因为一时的冲动,她不仅被行政拘留10天,而且还可能被法航和中国民航列入黑名单。一旦获批,她将无法乘坐国内和法国的任何航班飞机。(6月3日《中国青年报》)

  今年2月,北京也曾有三名乘客,因为在飞机起飞时拒绝关闭手机,且态度恶劣,而先后被首都机场公安分局处以行政拘留三至五天的处罚。

  这两件事,都遭到了人们的痛斥和鄙视,而且产生了巨大的震慑力和杀伤力。在一个群体或一种环境中,如果周围的人都鄙视和斥责某个人的某种行为,那么这个人就会像过街的老鼠一样,人人喊丑,无地自容。

  羞耻之心,人皆有之。传说明代的思想家王阳明在一次外出时,不幸被盗贼绑劫。当盗贼得知他是大名鼎鼎的王阳明时,就问:“你说人人都有良知,难道像我们这样的盗贼,也有良知吗?”王阳明肯定地回答:“有。”盗贼反问:“那你怎么能够证明?”王阳明说:“现在照我说的去做,我证明给你们看。”于是,他让盗贼一层层脱掉外衣、内衣。直到剩下最后一条短裤的时候,还让他们脱掉。盗贼喊道:“不行呀,这个不能再脱了!”王阳明说:“知耻,就是你们的良知。”

  繁体字的“恥”,左边一个“耳”,右边一个“心”。所以《说文解字》中说:“耻,辱也。从心,耳声。”“恥”是一个会意字,即闻过和行过之后,而心生惭愧之意。《现代汉语词典》对“耻”字的解释是:因为声誉受损害而至的内心羞愧。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说错话、做错事都在所难免。只要能够心生惭愧,继而表现出面红耳赤、心跳加快的状态,觉得难为情、不好意思,甚至无地自容,那就可以了。因为耻既是一种感觉,又是一种认知,更是一种行动。知耻近乎勇,只要知道了耻辱,就能够改过和进步。

  现在的问题是,在我们的社会生活中,经常会有一些触犯法律、违反规则或违背道德的人,却不以为耻,反以为常。比如那些在飞机上不关手机的人,那些在排队时插队的人,那些在大街上开着车与别人抢道的人,那些在公共场所乱扔垃圾、乱讲脏话的人,那些旁边明明贴着禁烟标志,却依然喷云吐雾的人等。

  无论社会多么进步,总会有一些不自觉的人。更让人愤恨和无奈的是,很多不自觉的人,不仅没有被发现、制止、处罚和公开,而且还白白占了便宜。于是依然为所欲为,我行我素。在飞机上不关手机的人,可能成千上万,而只有区区三个倒霉鬼,撞到了枪口上。

  现在我们需要做的,那就是通过群体的力量,让不自觉的人自觉,让不知耻的人知耻。比如把这些人的“劣迹”,全都公之媒体。让他们走在大街上,背后都有人戳脊梁骨。

  可能有人担心,这会不会触及人家的隐私?其实,隐私只是一种与公共利益、群体利益无关,当事人不愿他人知道或他人不便知道的个人信息。从法理意义上讲,隐私应当这样定义:已经发生了的符合道德规范和正当的而又不能或不愿示人的事或物、情感活动等。任何危害了公共利益、群体利益和道德规范的行为,都不属于个人隐私。

  就像武汉这位女博士,殴打他人,扰乱公共秩序,已经成为一起治安案件。只有公开,才能杀一儆百。还有,贪污了公款、收受了贿赂,这还算是隐私吗?只有让这种人无地自容,倍感耻辱,才能以儆效尤。同样,破坏了公共秩序、违反了社会公德,也应该付出法律的、经济的和荣誉的代价。亮丑才能去丑,知耻才能远辱。

关键词:公共秩序,治安,社会公德

责任编辑: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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