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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观沧海]“重大舆情5小时回应”再创政务公开新局面

来源: e观沧海微信公众号 作者:吕海峰 2017-01-22 13: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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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中共河北省委宣传部、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河北省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重大舆情5小时回应。”(澎湃新闻2017年1月16日报道)

  众所周知,推进政务公开,让老百姓享有更多的知情权,是我党带领人民群众实现中国梦的过程中,重要的政治保障之一。依据我国宪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而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则是实现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有效方法和形式之一。尤其是,当前我国改革开放正处于一个“深水期”和“攻坚区”,这种情势下,“政务公开”不但作为一项现代行政的基本制度,在管理经济社会事务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甚至,可以说,还是我们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提升信息化条件下政府履职能力的一条必由之路。

  然而,近年来,伴随着“政务公开”的推行和实施,却暴露出诸多的问题。其中,由于针对一些重大热点的“政府回应”,常常与人民群众的期待“慢半拍”,结果导致社会上谣言四起、虚假信息满天乱飞,不实消息不断扰乱着社会视听,引发老百姓的质疑。为此,在2016年的11月15日,国务院办公厅特别发布了《<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明确要求:“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要快速反应,最迟要在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显然,关于“政务公开”的效率问题,已经引起了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

  令人感到可喜的是,正如本次新闻所报道的,河北省积极响应党中央、国务院的号召,并于2016年12月29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河北省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一方面,进一步严格把控“政务公开”的新闻发布时效,对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各责任主体应快速反应,最迟也要在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持续主动发声。另一方面,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的新闻发布责任主体,比如,政策解读的责任主体是政策制定部门,突发事件发布的责任主体是相关涉事责任部门(其中,自然灾害发布的责任主体是政府减灾委或民政部门);显然,这样一来,就可以有效消除以往“新闻发布”经常容易出现的“不赶趟、慢半拍、踢皮球”的生存土壤,从而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总之,政务公开是时代的要求、人民的期盼、腐败的天敌。为此,这次中共河北省委宣传部、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河北省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重大舆情5小时回应”,再次开创河北政务公开的新局面。当然,路漫漫其修远兮,“政务公开”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唯有不断探索、与时俱进,才能真正让“政务公开”成为助推民主进程的强大引擎。

关键词:舆情,政务公开,河北

责任编辑: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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