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侵权假冒之“霾”,“严”字当头
12月21日,记者从河北2016年打击侵权假冒夏秋季集中执法集处置行动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河北2016打击侵权假冒夏秋季集中执法、处置行动切实贯彻组合出拳、综合施治要求,做到正面引导与反面曝光相结合、查处违法行为与销毁涉案物品相结合、行政处罚与失信惩戒相结合,边打边喊,综合惩戒,放大了整治工作影响,震慑效应凸显。(12月22日长城网) 侵权假冒行为,涉及食品、药品、化妆品、农资、出版物等人们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不仅严重侵害他人知识产权,更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淡化了诚信经营意识,破坏和恶化的是整个经济环境生态。诸如毒胶囊、毒餐具、假酒……,更直接威胁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让人谈“假”色变。侵权假冒已成为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之“霾”。 治侵权假冒之“霾”,应“严”字当头,施以重拳,使其付出高昂代价,才能彰显法律之威,从而产生强大震慑效应。在全省开展的为期3个月的集中执法集中处置行动中,各部门密切配合,协调联动,严肃查处制假售假违法行为,严厉查办大要案件,主动发起跨省集群战役8起,参加全国集群战役81起,查破案件15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90名,捣毁假劣商品“黑工厂、黑作坊、黑窝点”193个,涉案金额4305万元。 严于线上循查与线下追查。随着网络科技的发展普及,网络购物成为时尚,侵权假冒重灾区已由线下转移到线上。严于线上循查,首先要有一支兼具专业知识与网络技术的循查队伍,其次要练就一双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的“火眼金睛”。严于线下追查,就是要环环相扣,做到“严细实”,直至查清违法源头。 严于法律治裁和涉案商品处理。一是工商和市场监管、质监、食药监部门加强与公安机关衔接,严格法律标准和程序,主动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加大了对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二是食药监部门总结加强与法院、检察院等部门加强衔接,确保工作深入推进、行稳致远。对涉案侵权假冒商品,更要严格按照规定,采取无害化处理、销毁等措施,防止其再次注入市场。 严于反面曝光与失信惩戒。工商和市场监管、食药监等部门加大典型案件曝光力度,利用媒体发布、举办专题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对典型案件进行公开曝光。同时,对违法案件涉案人员(企业)姓名(名称)、主要违法事实、处罚结果等信息,通过政府网站等昭示社会,使违法者的失信行为被社会知晓,形成全社会对侵权假冒行为“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的舆论氛围,在法律惩戒的同时,加重对其在道德和舆论上的惩戒。(张学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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