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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廉耻”论

长城网 作者:储瑞耕 2016-11-08 08:1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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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储瑞耕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提出: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修养、讲道德、讲诚信、讲廉耻。

  讲修养、讲道德、讲诚信、讲廉耻“四讲”都很重要。其中的“讲廉耻”,先前听得比较少,它古老却也新鲜,基础却中要领,关键而及现实,令人感到耳目一新,振聋发聩。因此先重点来论“讲廉耻”问题。

  所谓“廉耻”,是指廉洁的操守和羞耻的感觉。之所以重点来论“讲廉耻”,是因为:其一,它太基本,太起码,太ABC。其二,它太重要,太不可小看。横看反腐倡廉的历史,那些犯了严重错误以致罪行的,其第一步,基本上就在于从思想上放松了“廉耻”问题的自我约束。从这个意义上讲,“不讲廉耻”是万恶之源。其三,一个人,不重“廉耻”,没有了羞耻心,就会颠倒了是非观,顽固坚持“我就是这么干怎么样?”顽固相信“做坏事能够蒙混过关”,于是去冒险,包括冒杀身之祸的“险”。其四,现实生活中,不重“廉耻”的人和事,相当普遍地存在着。

  说到讲不讲“廉耻”,人们会想到历史和现实中的许多正反两面的故事。

  古代的项羽,兵败之后,自责自叹道“无颜见江东父老”,诀别虞姬并且自刎于乌江之畔。我们在这里不去分析他与刘邦之间的恩恩怨怨,是是非非,就他的这一“自刎于乌江之畔”,就反映了他是一位很讲究“廉耻”的人,到底是一位英雄和不朽的历史人物。

  改革开放以来,颇有一些罪恶深重的腐败分子受到法律的严惩,有的死于人民和正义的枪弹之下,他们是罪有应得,咎由自取。他们的一个共通毛病,就是没有廉耻之心。比如江西省原副省长胡长清,一方面黑着良心贪赃枉法,一方面到处题词,欺世盗名,无恶不作,这就是“没有廉耻”的反面典型。可怜胡长清的老岳父,一向以有一个当到“副省长”的女婿而感到脸上有光、祖上有光。可是,到头来这位女婿给他带来了辱没祖宗门庭的奇耻大辱,他老先生一怒之下,气绝身亡!这位老人,我看倒是一位讲究“廉耻”的人。

  2016年7月,关于全国政协原副主席苏荣一案的起诉书指出:被告人苏荣犯罪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当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等待法律判决的苏荣面对记者的镜头说:“现在就是放我出去我都没法出去,怎么去见熟人,同学,特别是老领导?我无法去见面,我没脸去见面。”

  他的这些话,也叫做“人之将死其言也善”罢。

  感到“没脸见人”,多少还有一点“廉耻之心”存在的意思,可是,对于苏荣这个“副国级”高官来讲,实在是“觉悟”得太迟了。几十年做坏事丑事,到头来一句“没脸”,怎么说得过去?

  这就说明一个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道理:人生在世,“廉耻”二字是不可以不讲的,而且要经常讲,自觉讲,讲在事前,“马后炮”一点用也没有!

来源: 长城网

关键词:讲廉耻,领导干部,核心价值观

责任编辑: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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