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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救护车让道”呼唤“无忧避让”

来源:长城网 作者:芦静 2016-02-09 08:4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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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语:向来以“堵”著称的宁波中山路上,晚高峰堵成一锅粥动弹不得,此时有三四辆私家车集体闯红灯,还被网友齐声大叫“好样的”,因为他们集体闯红灯,是在给救护车让道。对此,宁波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会根据客观情况处理此事,但不提倡闯红灯,还是想提醒司机们,让行首先要确保安全,万一在让行期间发生了交通事故,那就好心做坏事了。

  闯红灯给救护车让道需要规则和道德双重反思

  考验执法弹性

  法律不是道德,但却以劝善为旨归,这是考虑每一个“因善违法”案例的大前提。闯红灯避让救护车是在紧急且别无他法的情况下进行的,和其产生的正效应相比,违章的负面影响几乎可忽略不计。应该说,免除处罚既在正常的执法弹性内,又合理合情。只是由此衍生出了一个深层问题,是该在立法中体现出闯红灯避让的豁免权,还是把“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任务交付执法层面?

  曾有广为流传的网络帖子称,紧急避让特种车辆等四种闯红灯行为不予处罚,后被媒体辟谣,寻诸《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也确乎没有相关规定。立法层面没有提及这一点,有其合理性。一是因为此类情况多为孤例,还不足以形成现象;二是这种豁免可能产生不可控的后果,比如避让能否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进行,会不会反而成为突发事故的诱因。在此次“闯红灯给救护车让道”的新闻后,有网友就在点赞之外表达了担忧: “这也要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闯红灯,否则突发事故又会多几辆救护车来制造拥堵”,这个可能性也是订立法规时要考量的。

  应急权变和照顾常情的公众诉求,适合在执法层面消化。实际上,规则与权变、合法与合情之间常常存在矛盾,每每考验着执法者的智慧;“法情允谐”的理想局面,也只能在执法中动态达成。此次宁波“闯红灯给救护车让道事件”既然成了舆论热点,地方交通执法部门不妨以此为契机,给出免予处罚的根据与考量,为以后同类事件的处理提供一个可参照的案例。这是在维护法律法规严密性的同时,探索执法弹性的举措,也是体现良法善治初衷的选择。往大点说,真正实现依法治理社会,案例累积的过程必不可免,闯红灯避让救护车的典型案例意义,应该在其中充分体现出来。

  是一道文明测试题

  如何避让救护车,是一个技术问题;避不避让救护车是一个道德问题。技术问题可以讨论,道德问题不容商量。这种爱心的迸发,如何表扬都不为过,因为同情之心是所有文明规则的起点。不过为生命让行,从来就不只是有没有爱心的问题。

  我们应该看到,目前的道路文明整体仍不容乐观。前段时间就有两则负能量新闻,一是一辆SUV抢占应急车道行驶,导致救护车被逼骑上护栏;二是救护车被堵应急车道40里,医生喊上百次恳请让道。

  无故占用应急车道,仍然是一个普遍的陋习。占应急车道的人,在客观上要为在救护车上被耽搁的生命负责,但他们真的是冷血之人吗?未必。一个占应急车道的人,生活中很可能也是一个靠谱的好人,他只是为了快一点赶路,却无意中伤害了等待救援的生命。这种“无意”是不能原谅的,但却未必是不可“矫治”的。

  我相信社会上大多数人都是有爱的、有恻隐之心的,但若不遵循文明的规则,爱心本身是没有意义的。假如避让救护车是一道文明测试题,那么要不要因此闯红灯,是一道高级题;而要不要占用应急车道,则是一道基础题。对于大多数道路参与者来说,应该先把基础题做对。

  为救护车让道应以守法为前提

  依法避让

  避让救护车,需要在不违反交通法规的前提下避让,也就是说的依法避让,而不是违法避让。比如,在路况较好的情况下,遇有救护车,社会车辆应当主动并线让路,让救护车先行,遇有左右有救护车时,也应当自动减速,让过救护车。

  安全避让

  避让救护车需要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进行,而不宜在行驶过程中采取急刹车或者闯红灯的避让方式,因为周围存在许多不可预知和不确定的因素,一旦采取措施不当,很可能引发剐蹭、碰撞、追尾等连锁反应。

  提升救护车出行的效率和安全

  对于急救部门来说,也应当转变观念,创新方法,以科技、智能等手段,大力提升救护车出行的效率和安全。比如,是不是可以通过提升救护车出行的智能化管理水平,借助GPS定位指挥系统等,提前避开拥堵路段,选择最佳的道路行驶?是不是可以把救护车分为两个等级,一种是特急等级,当遇有急危重病人时,是不是可以请求交警支援,帮助疏通道路,以达到争分夺秒?另一种是常规等级,救护车上的病人尚不属于生命垂危的情况,此时,是不是尽可能按照救护车优先的原则来保障通行?让社会车辆有序避让,而不是紧急避让?

  “无忧避让系统”值得一试

  近些年,因社会车辆不避让救护车而引发的悲剧时有发生。当然,这和部分司机素质不高、城市道路拥堵严重、急救管理制度不完善等因素有关,但公民“自证清白”的困境无疑也是重要原因之一。很多时候,不是不想避让,而是不敢避让,或不会避让。长此以往,社会的避让意识很淡薄,生命的尊严就无法保障。

  为了破解这种“守法困境”,2014年7月,深圳率先推出“无忧避让系统”,给救护车安装了电子眼。该电子眼可将现场实录即时传入交警视频监控中心,公民因避让救护车而产生的违法记录将自动消除,不需“自证清白”。一年多来的实践证明,这个“无忧避让系统”效果显著,值得大范围推广。要想让“为救护车让道”的社会共识化为全民行动,既要惩治不让道者,也要保护让道者。

  (据法制日报、京华时报、扬子晚报、新京报等)

关键词:救护车,让道,闯红灯

责任编辑: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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