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让“过劳猝死”悲剧再次上演
近日,发生了两则让人遗憾的新闻:27岁的丽江导游,说了一句“我早上5点钟起来,太累了”之后,猝死在景区。40岁的北京公交司机,一脚刹车后倒在了941路公交车上,事后初步诊断为心肌梗死。 联想到前段时间发生的清华计算机系硕士连续加班终因过度劳累猝死在公司酒店马桶上的新闻,这一系列事件引人发问:“过劳猝死”已不再是偶然事件,我们的“工作”到底怎么了? 从报道中我们可以知道,两个主人公的工作状态都很累。导游连续多天带团,早上5点多就得起,舟车劳顿的同时还得操心一团人的行程。公交司机从4月底到5月中旬,连续上了22天班,中间只休息了一天。猝死是极端结果,但是这背后却隐含着一定的普遍性,试问,我们和身边人有谁没有在工作中感到累过?又有谁或多或少没有过过劳的体会? 工作,是实现社会人劳动权利的方式,人们通过劳动完成了自身进化、实现了社会发展。可以说,人们需要通过工作来创造更好的生活,也从中获得了成就感,但如果过度的工作,不仅会影响所创造的美好生活带来的幸福感,获得的成就感同样会降低。在经济迅速发展的今天,努力工作会带来丰厚回报,回报又形成了继续努力工作的动力。于是,很多人便形成了这样的工作观:吃苦耐劳最光荣,好日子永远在未来。我们说,努力工作是良好的职业美德,但需有一定的“度”,如果过“度”的工作就会影响国民健康水平,进而降低人们的幸福指数,这是得不偿失的,归根结底,工作是为了人们的生活更美好。同样,社会的发展进步评价标准也不仅仅此一项,而是人的全面均衡发展。因此,面对“过劳猝死”事件的频发,我们必须纠正错误扭曲的工作观。 就个人而言,应该树立正确健康的工作观。热爱工作,奋力拼搏,但同时也要劳逸结合、张弛有度,掌握好自己的工作节奏,平衡好工作、健康、生活等各方面的关系,这样才能持久的发力,创造更好的成绩。就用人单位而言,应根据具体工作性质的不同,设置个性化的作息制度,充分保障劳动者的休息权,这同样有利于劳动者为工作单位创造更好的效益。就社会而言,应制定完善相关保障劳动者权益的法律法规,使劳动者的权益保护有章可循。同时,还要加强社会媒体监督,为劳动者权益保护提供舆论保障。 身心饱满、神采奕奕才是每个劳动者应有的工作状态,莫让“过劳猝死”的悲剧再次上演。(王笑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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