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除劳教,何必遮掩
在几次臭名昭著的案例被曝光过后,劳教制度似已成过街老鼠,到了人人喊打地步。它的非法性、不合比例原则以及被维稳政治考量所滥用的弊端,已在舆论阳光的暴晒下,凸显出权力僭越的原形。据媒体报道,辽宁、江苏、吉林和湖南等省,都开始了劳教所向强制戒毒所的转型,其中江苏省明确今年5月底完成改革。在辽宁省朝阳市劳教所,尚未到期的劳教人员,已经提前解除。有律师称,今年暂未发现劳教案例。 劳教废弃改革,本是一件合乎民意、有助于政府构建合法性的好事,但从今年初云南率先停止对涉及国家安全、缠访闹访、丑化领导人形象等三种行为进行劳教审批开始,决策者似无意通过对变法的公开宣示,完成一次体现执政者自我革新的冲动。云南的劳教废止行为,据说背后有中央政法委统一安排部署的“时间表”和“路线图”,但这个图表的全貌,我们迄今无从知晓。江苏等省的劳教改革,也在低调中进行,在今年4月召开的江苏省劳教(戒毒)系统一季度政治工作例会上,还特别强调“要突出正面引导,密切关注网络涉警舆情,严防媒体恶意炒作,为积极稳妥推进劳教制度改革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和对待上访人员一样,媒体舆论也成为严防对象。对于某些不知道如何节制权力的公权部门而言,最偷懒的方式就是将所有的行为都密闭起来,不需要外界的褒奖,也因此企图避免任何的批评。因为他们并不自信,生怕媒体的触角伸展到变革外延的其他领域,又激发出一连串无法想象的事端。而更深层的原因,则是他们无需对民意负责,执行者与民间缺乏有效对话,仅对来自中央的指令充满敬畏。 这是中国当下的一大危机所在。很多时候,一些部门习惯用一连串的数字和形式,做一些“看起来很美”的政绩展示,却不会充分利用具体的改革举措,为自身合法性加分。 劳教制度未经司法裁判就限制公民自由,违背宪法和立法法。被劳教者触法不及刑事处分程度(刑事处分最低为3个月管制),却可关押3年,强制劳动,其不合比例原则,显而易见。不少地方政府依靠非法且不合比例原则的劳教制度,打压上访和异议者(如云南废止的三种劳教审批),以所谓维稳的名义,固化执政者个人的权威与利益,早已成普遍现象。天怒人怨之下,自应当机立断予以废止,并以此为契机,展现领导阶层整顿吏治,尊重人权的魄力,何必遮遮掩掩。 除了以上所说的原因,更本质的症结可能还在于,劳教制度的历史,很难和当下做完全切割。历史与当下,是一个延绵的有机体。所以劳教制度的废弃,也很自然会被视为对各级劳教机关某些行为的一次追责。也许我们需要考虑一个制度设计,让执政者既充满自信,又对民意负责,这是一个需要面对的现实课题。(韩福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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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执政者,刑事处分,劳教所 |